沃保网

首页 > 保险指南 > 这种病,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杀手锏”

这种病,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杀手锏”

2019-09-07 分享到:

健康告知时,一条条核对,查看自己是否曾患或者正在患健康告知中所提及的疾病。

另外,健康告知问什么,我们就答什么,不问则不答,不隐瞒,但告知的范围的仅限于保险公司书面询问的问题。

如实告知全部告知,健康告知问询里没有的,投保人便没有告知义务。

即便是这样,最终理赔时可能还是会栽在既往症上。

今天,主要和大家聊一聊既往症。

什么是既往症?

所谓既往症,指的是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

一般百万医疗险保险合同中,会对既往症做出解释:

1.本主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本主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治疗情况;

3.本主险合同生效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总结来说,投保前已经确诊,或是可能患有的疾病,没有被治愈的,都是既往症。

那么,常见的既往症,有哪些呢。

一般慢性病、大病后遗症、持续出现的某些症状,都在既往症的范围内。

慢性病不用说,高血压、糖尿病,都属于慢性病,时间久了容易引发重疾。

像一些慢性皮肤病,虽然短时间内不会危及生命健康,但在投保前如果已经存在,就属于既往症。

这种病,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杀手锏”

另外,像结节、息肉有一定可能演变成癌,慢性胃炎也有可能演变成胃癌。

大病后遗症,比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虽有可能治愈,但治愈后还是会有患其他病症的可能。

持续出现的某些症状,比如尿血、便血、长期头痛、反复晕厥等等,这种情况,无论是否确诊,都是算在既往症之内的。

而像感冒、肺炎、急性肠胃炎,等急性且短期可以完全治愈的疾病,就不在既往症范围之内。

再比如,常见的甲状腺癌,若5年内不复发,并且经过检查没有任何不良状况,也不属于既往症。

对于既往症,保险公司都是不做赔付的。

因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它们承担的是未知的风险,而非已知风险。

从这个角度看,既往症,就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内。

既往症是一项非常确定的,由于既往原因还会发病的疾病,保险公司不对这种情况负责。

所以就造成了很多有既往症的朋友,购买了保险,出险之后却发现赔不了,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事实上,为了避免投保人忽略既往症,保险公司还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健康告知、等待期和确诊时间。

健康告知里,明确强调得了某种疾病或身体出现某些症状,不能直接投保;

等待期内,因疾病出现住院,不赔(意外住院正常赔付);

关于确诊时间,很多人会忽略,如果医疗险保障重大疾病导致的住院,那要求必须是首次确诊才可赔付。

这几种情况,仔细研究过保险条款的朋友都了解。

详细地说一说健康告知中的既往症要求。

一般既往症,都会在健康告知里明确地做出询问,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健康告知中对目前或过往罹患、症状、健康结果异常的询问。

不满足健康告知的,可以通过智能核保、人工核保,做出标准体承保、除外承保、延期承保、加费承保、拒保的决定。

但也有的产品,可能健康告知非常宽松,很多问题健康告知都没有提及,比如好医保的长期医疗。

它的健康告知只询问了主要重大疾病、慢性病,没有涉及到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之类的问题。

但条款里有这么一条:

被保险人在首次或非连续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及在本合同首次或非连续投保保单签发日前24个月内已经存在的疾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也就是说,往后因为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保障。

从这方面来看,健康告知少虽然是好事,但把部分常见问题归结在既往症内,就不够厚道了。

非常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保险一定要趁早买,买得晚了,不是我们挑保险,而是保险挑我们。买保险,除了如实进行健康告知,还需要注意免责条款,看看什么保,什么不保。才不至于出现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情况。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黄春梅

福建 莆田  中国人寿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加我微信,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8-2024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中国人寿 网站管理

31775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31775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